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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 临淮青苗钱籴和市银五十两船型银铤分析

李晓萍 金银流霞丨古代金银货币鉴赏丨


最近看到一件非常罕见的唐代船型银铤,由于年代久远,银铤通体锈蚀,尤其是银铤正面锈蚀比较严重,正面有錾刻铭文,依稀可见的铭文是:临淮青苗钱籴和市银五十两纳都粱库院判李臣。这是一件怎么样的银铤,铭文代表什么意思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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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要搞清什么是青苗钱?

青苗钱是政府在苗青时征收的田赋附加税。最早出现在唐中期,唐肃宗以后,连年用兵,国库空虚,发不出官俸。代宗广德二年 (764),规定向每亩苗征税钱15文,用于发放官俸,为田赋附加税。大历元年诏天下青苗一亩征税钱十五以补百官俸钱。如遇国家急用,可以预征苗青钱,另外,还有地头钱每亩征二十,都称为"青苗钱"。两税法实施后,青苗钱仍在夏秋两季征收。


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字“籴”,这“籴”在这里是什么意思?

籴即折籴,是唐代白居易提出的将青苗税钱改为交纳谷物,以避免人民贱卖谷物交纳青苗税钱的损失,保证封建政府赋税收入的主张。籴和市就是指和籴,北魏至唐盛行和籴制度,最初仅是以商业方式采购政府所需的民间粮食,以代替直接向民间征用的烦劳。推行稍久,变成按户摊派,政府常强制农民贱价出售粮食,或先收后给钱,或支付折价较高的布帛,成为农民在两税剥削外的一项沉重负担。


该银铤铭文为“临淮青苗钱籴和市银五十两纳都粱库院判李臣”,意思是临淮县(江苏)将征收青苗钱这种田赋附加税直接改为向农户贱价购买谷物等,再折成白银交入都粱库(政府财政库房),由院判李臣办理。因此,该铤是研究唐中期青苗钱等财税问题的直接实物资料,十分难得且珍贵。目前仅发现此一件。


(此银铤是杭州宜和拍卖公司2018年8月18日拍卖中的拍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