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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盐课

在广东地区盐务,所办理的羡银很多。粤盐到达广西省后,每包盐多出十多斤,以后又增加购买余盐一万包,发往盐埠运销,按照九折较羡,称为“秤头盐羡”,约有二万七千多两;庆远等五府苗族居住地区食盐没有引额,都是捆运余盐,交于附近盐埠代销,称为“土司盐羡”,约有五千多两;海船运输食盐,灶户要补给船户损耗,运到交官之后所余者由政府代为收买,发给盐商运销,称为“花红盐羡”,约有四千多两。

道光二十四年以后,战争发生,广西的淮盐没有销路,而广东盐课还能征收到十之八九。